
羅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
發(fā)布時間 :
LDFG2025001
羅府〔2025〕1號
羅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
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控,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的發(fā)生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規(guī)定,結合我市實際,特發(fā)布森林防火禁火令:
一、禁火時間
從2025年1月9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。
二、禁火區(qū)域
全市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30米范圍內。
三、禁火規(guī)定
在禁火期和禁火區(qū)范圍內,禁止以下用火行為:
(一)上墳燒紙、燒香點燭等;
(二)燃放煙花爆竹、孔明燈等;
(三)攜帶易燃易爆物品;
(四)吸煙、野炊、燒烤、烤火取暖;
(五)燒黃蜂、熏蛇鼠、燒山狩獵;
(六)煉山、燒雜、燒灰積肥、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、甘蔗葉、稻草、果園草等;
(七)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。
四、違法處理
凡違反本禁火令的,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給予警告、罰款、拘留等處罰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五、其他事項
任何單位和個人發(fā)現(xiàn)森林火情,應當立即報告當?shù)厝嗣裾蚴猩址罍缁鹬笓]部辦公室(電話:0766-3923703)或撥打電話110,12119報警。
此令。
羅定市人民政府
2025年1月9日
政策解讀:《羅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》政策解讀